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1.具手排汽車駕照。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畜牧場防疫訪視稽查、協助獸醫動物保定及採樣監測、畜禽場周邊防疫消毒等工作。 (2)基礎電腦行政文書能力、不畏與經濟動物接觸、不怕髒臭吵環境。 (3)若為畜產動物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動物照護工作經驗者尤佳。 (4)長官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工作待遇:月薪, 32,500元/月。 應徵方式: 1.採通訊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0日(含)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缺」字樣。 3.郵遞地址及收件人: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1號,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人事收。(聯絡電話037-320049#105) 請備齊下列資料,檢具下列文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1.履歷表〔簡要自述(內容勿空白,含過往工作經歷及時間,無工作經驗則內容自行發揮)並簽名〕。 2.國內外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網站-公佈欄-機關徵才處下載) 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汽車駕照(手排)影本 6.相關系所畢業證書或動物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 備註: 經書面審查資格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錄取,機關認有需要時得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無適當人員得從缺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放棄報到者則由備取遞補)。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