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課員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急難紓困、急難救助相關業務。
2、特殊境遇家庭生活扶助。
3、國民年金業務。
4、協助兒少相關業務。
5、協助重陽禮金(百歲人瑞祝壽活動)。
6、協助中低老人年底複查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5年6月12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且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自傳)。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03)5152525分機170周主任或分機171賴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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