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校安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5
候補
8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進用對象,需具資格條件(具以下之一者):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學務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 負責校安中心輪值(須維持24小時待命及獨立值勤之工作能力)。 2. 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業務。 3. 配合警方實施春風專案及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4. 賃居、寄宿、工讀學生等輔導、訪視工作。 5. 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 6. 校安事件處置、通報、急救(視狀況)、陪同送醫及協助警詢等。 7. 校園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理等相關事宜。 8.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於第1點(工作內涵)、第4點(業務內容),如(1)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及危機管理、(2)學生自治及自我管理之促進、(3)公民教育之學習及實踐、(4)學務工作之創新、專業化及兒少偏差行為預防、(5)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等。 9. 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 10. 其他交辦事項(學校賦予之其他工作項目以不影響前項工作為原則)
聯絡方式
學務處陳冠宏校安、07-3815366分機229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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