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

組員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1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之現職人員。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持外國學歷者應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證明文件。 三、無限制轉調、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於學校任用情事。 四、具採購人員專業證照及英檢證照者尤佳。 五、具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校園環境清潔督導業務。 二、辦理採購作業。 三、辦理技工、工友管理。 四、辦理校園防災應變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並於「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依前開程序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二)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其他相關資料。 三、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7-5252000#2055);業務內容問題請洽總務處事務組王先生(聯絡電話:07-5252000#2350)。 四、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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