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業務助理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二) 以食品科學、食品營養、生命科學、藥學、醫事檢驗、農林漁牧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 具食品技師等食品相關專業證照者優先。
(四) 具公文基本寫作能力,且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者優先。
(五) 具高度工作熱忱、抗壓力高、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輸入食品邊境查驗綜合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表」學士級別月支36,260元起薪(235薪點)。
聯絡方式
(一) 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8日止,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含連絡電話)、學士(含)以上學歷(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專業證照、語言檢定及經歷證件影本,寄至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簡小姐收,並註明「應徵北區管理中心第五科業務助理」。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函復;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
(二)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 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查詢。
(五) 聯絡人:簡小姐(02)2787-838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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