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礁溪鄉衛生所
宜蘭縣礁溪鄉衛生所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具大學(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並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照者。2.具臨床護理工作2年以上執業經驗。3.具機車或汽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4.具資料處理技能Word、Excel、Power Point等。5.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加班者。6.具CPR+AED 、BLS、 ACLS等證照者尤住。
工作項目
1.門診醫療業務。
2.社區保健業務。
3.地段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案薪點五等280薪點38,948元,約聘期限自通知到職日起至新任護理師報到前1日止。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應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及現職、學經歷、職稱及起迄日期;相關資料填列不實或舛漏者,不予錄取),身分證(正反面)、專科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證照、相關工作經驗等影本,依序排列裝訂整齊(以A4格式裝釘),於115年5月28日前報名,封面請註明應徵礁溪鄉衛生所約聘職代,以掛號郵寄宜蘭縣礁溪鄉礁溪路四段126號B1宜蘭縣礁溪鄉衛生所人事單位收,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人員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為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電話:(03)9882908轉14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職務代理人
115/05/20 ~ 115/05/28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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