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雲林縣政府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09
職務列等
A610220職代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地址
條件資格
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首長交接清冊業務及台北惜物網業務。
2.公產管理人才培育教育訓練業務(促參專業人員證照訓練班及回訓班、財產管理資訊系統操作訓練班、國有及縣有財產管理研習班)。
3.審核各單位財產報損或報廢案件。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科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待遇:月支報酬31,993元。
聯絡方式
意者請於115年6月9日前,檢附戶籍謄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等各一份(請註明上班時間可聯絡之電話)專人送達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雲林縣政府財政處收),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本項甄選正取人員1名,擇優備取數名。聯絡電話:05-5522145何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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