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
國立屏東大學組員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4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三) 具服務熱忱、敬業精神並能配合機關業務需求者。
(四)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綜理民生及屏師校區男生宿舍管理全般業務。
(二) 新生入宿活動、民生屏師男宿住宿安排。
(三) 男生宿舍服務、學生輔導、委外人力考核。
(四) 男生宿舍幹部輔導及會議召開。
(五) 宿舍床位規劃績效、宿舍監視器畫面調閱。
(六) 協辦遺失物處理、業管法規編修、英文網頁管理。
(七) 住宿生偶發及意外事件處理。
(八) 業管工作法規編修、學生偶發及意外事件處理。
(九) 支援學校重大活動。
(十)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5年6月14日止。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同意開放完整履歷供本校調閱,並上傳以下附件資料供初審:
1.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書。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其他(英檢或相關證照)。
(二)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明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四)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五)聯絡電話:08-7663800#10306陳小姐。
(六)面談日期、地點及錄取公告: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nptu.edu.tw/index.php),並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