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志工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8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性別、年齡不拘,具服務熱誠,具機關服務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協助服務臺洽公民眾接待、引導、總機接洽、民眾接待區環境定勘檢查等工作。
聯絡方式
(一)服務時段:以服務時段不重疊方式(即每時段1人)按上、下午分次輪值協助,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當前空缺時間為週二上午、週三全天及週四下午。 (二) 聯絡方式:採郵寄或現場報名,請填寫報名表後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秘書室 曾股長收)。聯絡電話:02-27814750分機2115。 (三) 其他: 1.志工人員經本分署評選通知後擇優錄用,每人每服務時段補助交通費(含誤餐費)新台幣200元,並由本分署於服務時段之下個月,按月1次給付。 2.服務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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