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區修德國民小學
臺北市南港區修德國民小學組長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未兼具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行政業務及職務輪調者。
(五)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六)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或政府採購相關研習訓練、相關經驗者尤佳。
(七)府外公務人員具下列情形者,須報奉市長核定後任用:
1.相當簡任官等調任相當薦任官等職務。
2.調任相當薦任官等職務,其銓敘審定職等高於擬任職務所列最高職等者。
(八)非現職人員錄取後須報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後任用。
工作項目
1.校園修繕、整理、水電電話等管理事項。
2. 辦理採購招決標、履約管理、驗收、保固等事宜(財物、勞務、工程)。
3.水塔清洗、校園消毒、消防安檢(含設備改善)等委託申報等事項。
4. 各年級校外教學租車事宜。
5. 辦理畢業典禮、運動會、學校日、教學參觀等活動場地佈置。
6. 管理及分配校警、工友及保全工作事項。
7. 經管物品、場地租借管理。
8. 審核交通費請領及每月製表核發。
9. 辦理公共安全檢查、電梯安全檢查、飲水安全檢查等業務。
10. 購置、維護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
11. 小額採購及核銷作業。
1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5日(星期一)止,請至本校網站/校務公告區(網址:http://www.sdps.nss.tp.edu.tw/nss/p/index)下載簡章。
報名方式及檢附資料: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掃描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本校得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報名表(請附照片,如附件1)、簡歷自傳(如附件2)、切結書(如附件3)、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各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8.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無則免附。
9.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三)非現職人員請於報名期間內(以本校收件時間為憑),將前述文件依序裝訂,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15019臺北市南港區東新街118巷86號,臺北市南港區修德國民小學人事室」,郵寄信封封面請註明「寄件人姓名」及「應徵事務組長甄選報名資料」),請務必自行致電本校確認是否寄達,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報名。詢問報名請洽人事室電話:02-27880500#181,詢問工作事項請洽總務處電話:02-27880500#15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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