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戶政事務所
臺北市北投區戶政事務所戶籍員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1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工作積極,能配合機關業務需求加班。
工作項目
(一)戶政綜合櫃檯各項登記受理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方式,於115年6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報名,請先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內容無誤(含照片、自傳及聯絡方式),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依實際資料檢附)等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上傳資料提供不實或遺漏,恕不受理報名。
(二)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項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三)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2-28924170轉60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戶籍員
115/05/19 ~ 1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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