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6/05
有效期間
115/06/05 ~ 115/06/1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銓敘審定任用資格者,且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里辦公處公告欄銜牌、事務機器管理維護及里鄰長銜牌。 2、 里鄰長研習、市政參觀活動、里長出國考察及國內自強活動。 3、 里鄰長動態管理、福利事項及鄰長遴聘、解聘。 4、 推行睦鄰互助聯誼督導、考核、里鄰活動彙整事項。 5、 區行政區劃及區域圖、里鄰編組。 6、 里長LINE群組登錄、追蹤管制。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6月11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2、請至前開系統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現職或最後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證書)等附件資料。 3、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選用者,恕不通知。 (四)本項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人:林佳郁;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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