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股長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2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交通技術職系薦任第8職等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限制轉調、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本市停車場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無紙化,⾃109年1⽉1⽇起全⾯實施線上作業,應徵者請經由⾏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報名⽇期為115年6⽉4⽇起⾄115年6⽉12⽇,請於公告截⽌⽇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進⾏本職缺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試,未獲⾯試或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四、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員1名,期間為5個⽉,惟應徵⼈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五、洽詢電話:(02)29603456轉8488(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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