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大湖地政事務所

測量員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測量製圖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具有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情事者。 三、 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土地、建物複丈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二)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完成個人資料校對及簡要自述維護作業(不需檢附或上傳相片),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線上報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應包含:1. 最高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甄試;如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調派令。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以從缺。 (四)聯絡電話:(037)994101分機307邱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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