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須檢附含工作內容之工作證明)。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公路工程考核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於「履歷填寫」填寫相關資料(含⾃傳),並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以下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且⼤⼩不超過10M): 1.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分證正反⾯影本(可註明僅供查驗⾝分⽤)。 3.專⻑證照影本。 4.⼯作經驗證明文件(含⼯作內容尤佳)。 (⼆)本職缺為助理⼯程員之職務代理⼈(約僱四等250薪點)僱⽤期間⾄115年公務⼈員普通考試正額錄取⼈員報到前⼀⽇⽌,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三)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切後果由當事⼈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談後進⾏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四)由本分局就應徵⼈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並得擇優列候補⼈員,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內。 聯絡電話:(02)8687-5175 邱⼩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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