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業務助理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1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汽車駕照並具有道路駕駛經驗。 3.具行政機關經驗尤佳。 4.具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5.具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能力。 6.品性良好、具良好表達、溝通及協調能力,並具高度抗壓性,能配合加班者。 7.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1.辦理短期補習班相關稽核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5年6月11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終身學習科業務助理」。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本案屬預估缺(預計115年7月1日出缺),需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在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4.僱用期間:本職缺為中央補助款性質,自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倘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處,即無條件解僱;次一年度續僱與否,將視經費及年終考核情形予以續僱。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6.本案職缺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給薪,每月薪資38,948元(含自提勞健保、勞退等)。 7.聯絡電話:03-3322101#7574人事室傅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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