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08
職務列等
5等1級280薪點(39,564元)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3、具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 4、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臨時員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協助辦理綜合行政業務及市長室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暨公務人員履歷表。 2、具結書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履歷表及切結書請至本所官網下載(https://reurl.cc/8DdmxX) (二) 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臺東縣臺東市公所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室計畫型約僱人員」。 1.聯絡電話:089-325301轉251 蔡小姐 2.收件人:臺東縣臺東市公所人事室 3.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所人事室。 2、逾期(以郵局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若辦理面試,將擇合適者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參加應徵者之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本所全球資訊網上,將不另以E-Mail通知。 6、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4/12/15 ~ 1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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