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

書記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1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已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具公文寫作能力、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共同努力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薪資、獎金、獎勵金及所得稅業務。 (二)永續發展推動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有意願者,請於115年6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 」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等。 其他: (一)符合資格者,本院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若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二)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視需要依序遞補或以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 (三)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四)連絡電話08-8892704分機1206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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