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05
有效期間
115/06/05 ~ 115/06/1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專以上會統、金融、財稅及法律等相關科系或大專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環安、職安衛、防災、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人員。
2.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MS-OFFICE軟體。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4.具政風工作相關經驗者為優。
工作項目
1.辦理全國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計畫相關採購監辦業務。
2.協辦文書作業、檔案管理及行政庶務。
3.協辦政風預防、宣導等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採「線上」,應繳下列資料及證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必附)
(2)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必附)
(3)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111年修正版):請自行上銓敘部網站下載,並請務必詳實填寫,註明聯絡電話、電子信箱並親自簽名。(必附)
(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2.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本計畫係「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計畫,錄取人員係與縣(市)政府簽約並派駐本署工作,採一年一聘,預計工作期限至115年底,月薪為40,500元。
4.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
114/06/04 ~ 114/06/1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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