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工友

公告日期
115/06/05
有效期間
115/06/05 ~ 115/06/1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應為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協辦文書處理及庶務性或勞務性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一)報名日期:請於115年6月18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填寫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須經服務機關認證)。 5、證照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甄選,甄選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本項甄選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局需求時,本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 錄取人員依本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本局承辦聯絡電話:(03)3386021#7412,聯絡人:黎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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