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05
有效期間
115/06/05 ~ 115/06/1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無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四、需配合加班。
工作項目
一、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請於115年06月12日就下列擇一方式完成報名:
1.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及上傳須檢附資料,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2.將須檢附資料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並於主旨註明"應徵科員職代約僱人員"。
二、須檢附資料:體育局-擬進用履歷表(請於附件下載,務必放照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務必須填寫自傳、工作經歷等2項資料,註明聯絡電話)、畢業證書影本、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付)、專業證照及格證書影本(無則免付)。檢附證件資料未齊全,視同資格不符。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
三、另得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時得予以遞補,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報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該職缺錄取人員前1日止(約116年03月下旬)。
五、待遇/每月: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8,948元)
六、聯絡電話:03-3194510轉2003吳小姐,地址:330017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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