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約僱技士
公告日期
115/06/05
有效期間
115/06/05 ~ 115/06/12
職務列等
約僱5等330薪點(月薪45,903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編號道路養護工程(A680172職務代理人)。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約僱五等330薪點,月薪45,903元)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工務處養護科孫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2560)。
4、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先生,電話03-5518101分機381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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