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05
有效期間
115/06/05 ~ 115/06/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土木、營建相關科系畢業者。
工作項目
違章建築查報、拆除、勘查認定、相關檢舉申訴案件處理及上級交辦事項等業務。
聯絡方式
僱用期間:自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待 遇:280薪點(280 × 139.1=38,948元)
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填寫自傳,並於「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文件請一律以A4大小提供,影本各頁均請標註「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履歷表首頁請註明應徵職務「約僱人員」,於徵才期限內將報名資料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8044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53巷111號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人事室收」(資料袋上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注意事項:
一、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或逾期遞送(郵戳為憑)者恕不受理報名,本大隊不另行通知。資格條件經本大隊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予錄取;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資格外,如涉及相關法令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4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並以遞補與本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本徵才資料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報名事宜聯絡人:楊先生 電話:07-3368333#2387
工作內容聯絡人:王組長 電話:07-5618712#101
王組長 電話:07-5619080#201
其他: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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