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社工助理

公告日期
115/06/05
有效期間
115/06/05 ~ 115/06/1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3
候補
3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大專校院社工相關系所大學部3年級下學期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兼職工讀機會,並以原住民為優先。 (二)倘經公開甄選達2次以上仍未能招聘到人力,得聘用社會福利、心理 、諮商與輔導、老人照顧、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公共衛生、犯罪防治、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並以原住民為優先。
工作項目
(一)於社工督導、社工人員指導、監督下,協助辦理各項社會工作相關事項。 (二)協助個案接送。 (三)協助辦理中心服務計畫。 (四)支援中心辦理相關會議、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五)協助連繫、統計報表報送、物品請購、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性工作。 (六)其他臨時性交辦事項。 (七) 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下班前止者(以郵戳為憑)。 (二)裝寄表件:將下列書面資料以A4大小依序排列並左側裝訂成冊,共一式3份。 1.徵選報名表。 2.具原住民身份者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3.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無者免附)。 3.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4.其他證明相關資料。 (三)寄件地址:以掛號寄送「宜蘭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文教社福科陳社工督導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新生里中山路五段166巷12號),並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應徵社工助理」。 (四)所送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徵選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暫定1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進行口試(確實時間後會再通知)。 (二)地點:本處5樓會議室。 三、徵選程序:書面初審條件符合資格者,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錄取公布方式:於原住民行政處網站公告。 五、報到: (一)正取人員應依通知所定時間至原住民族行政處辦理報到,因故未能如期報到者,請敘明原因及可報到時間。 (二)正取人員未報到時,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以公告錄取名單3個月內有效。 (三)經錄用者之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及撤銷其格。 六、洽詢方式:陳社工督導,電話:03-9253995分機4210。 註:符合本計畫「助理」進用資格所指社會工作相關系所、考選部公告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附件「102年起專技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第5條審議通過並公告名單」,及教育部統計處大專院校學科標準分類查詢系統/學年度/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領域/社會福利學門/社會工作學類/社會工作細學類(主要細學類)項下之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名單如附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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