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約僱操作員
公告日期
115/06/05
有效期間
115/06/05 ~ 115/06/2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中(職)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就讀資訊相關科系者為佳)
(二)中華民國國民,未具有外國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 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證件。
(五)熟悉office或具資訊處理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工作項目
辦理電腦軟、硬體操作、維護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22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地址:201205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人事室。(請於信封註明「報名約僱操作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字樣)
(四)聯絡電話:(02)2465-2171分機1822 蘇小姐。
(五) 請⾃⾏下載簡章、報名表、蒐集個⼈資料告知事項暨個⼈資料提供同意書填寫。簡章及報名表同步於司法院網站>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徵人啟事或本院網站>新聞公告>徵人啟事刊登。網址分別為:http://www.judicial.gov.tw、http://kld.judicial.gov.tw。
(六)擇優正取 1 名,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若干名,候用資格自榜示日起至本院辦理同類型下次甄選作業榜示名單公告日止。甄選結果,本院如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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