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6/1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工作項目
1.商圈及產業發展輔導等相關業務。 2.工廠、商業登記管理。 3.公用事業登記與管立。 4.舞廳、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業等10類特殊行業管理。 5.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商品標示法等相關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僱用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即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3.待遇: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8,948元(每月)。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5.請於115年6月18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科 陳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代)」。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科 陳小姐(03)5216121轉253分機。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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