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約僱技術員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6/12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公文寫作能力,孰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三、具高度工作熱誠、認真負責、溝通協調及機動性強、有責任與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化工產品取樣、查核業務。
二、其他綜合性業務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以A4規格PDF檔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及公務經歷等相關證明,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時應繳下列資料,請依序檢附:
(1)個人履歷表(含自傳)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二)甄選方式:書面審核,審核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
(三)僱用:
1.期限:僱用期限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即行解僱(本缺為考試分發缺)。新進人員一律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評不合格、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或救助。。
2.待遇: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月薪為新臺幣38,948元。
(四)其他:
1.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本機關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錄取名單以電話通知。
2.聯絡電話:02-24231151#2072洽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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