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雅區陽明國民小學
臺中市大雅區陽明國民小學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6/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限制轉調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 任用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9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聘用、任 用之情事者。
(四)熟稔學校總務處專業知識及相關工作、基本電腦網路應用 WORD、EXCEL 等文書操作能力。
(五)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熱忱負責盡職、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公務者。
工作項目
(一)出納業務
(二)文書業務(電子公文、校務會議紀錄)
(三)圖書室圖書管理
(四)家長會會計
(五)運動服訂購
(六)其它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工作職務疑問請洽04-25661554分機730總務處賴主任;甄選相關疑問請洽04-25661554分機760人事室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