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鹽埕區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6/12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如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 三、具採購實務、採購證照或熟諳各項數位軟體製作及策劃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二、災防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如需對本簡章諮詢,電話:07-5216242人事室吳主任;工作項目及內容,請洽07-5513316#230,黃課長。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詳如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