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北區分所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6/29
職務列等
聘用六等(職務代理)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畜產或動物科學、獸醫等相關學系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地區性畜牧產業技術研發及輔導推廣。 2.友善環境飼養畜禽管理模式之研發及輔導。 3.畜禽保種及異地繁殖技術之研究。 4.地區性芻料生產技術與農牧綜合經營模式之研發、地區性牧場評鑑及天然災害畜產業重建與輔導。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通訊報名,請檢附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300字以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驗或任職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於115年6月29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本分所辦理(收件地址:36843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埤頭面 207-5號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畜產輔導系聘用職務代理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 2.符合資格者本分所擇優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方式另行通知),如因所提供之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3.本甄選職缺錄取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月支報酬:新臺幣52,301元(聘用6等376薪點) 5.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應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聯絡電話:037-911693,分機206,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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