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同德國民中學
桃園市立同德國民中學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6/1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於有效期限內(本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定額進用規定應進用具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員,未具身心障礙證明者請勿投件)。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
(四)最近3年年終考績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且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第1、2項規定不得進用為學校教職員工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之情事,於收件截止日前已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六)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等)及資訊應用能力。
工作項目
(一)協助教務處各項行政工作。
(二)辦理圖書志工聯繫、圖書館活動籌畫等圖書館有關業務。
(三)辦理文書、採購、財務管理等庶務工作。
(四)協助本校承辦或受委辦之各項教學研習及活動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辦理或支援本校各處室業務,須配合職期輪調。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報名方式及應附證件請詳閱甄選公告。
(二)請於115年6月12日前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及相片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查詢及「確定應徵」本職缺,並授權由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完成授權後,並將應附證件影本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甄選方式:面試及電腦測驗(電腦文書軟體應用能力)。
(四)本職缺甄選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報名,得再延長公告。
(五)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本職缺係預估缺,預計115年8月11日後報到,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錄取人員均取消錄取資格。
(七)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洽詢本校人事室,聯絡電話03-2628955分機710、711;如有工作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校教務處組長,聯絡電話03-2628955分機212、21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