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6/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工作項目
(一)促參及藥品聯標採購案。 (二)本院專案採購及履約管理。 (三)其他綜合性行政事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證明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粘貼本人最近照片一張,並請詳填學經歷、連絡電話及簡要自述等資料)。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3.具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之證照(無者免附)。 (二)報名方式(請檢附上述證明資料,擇下列任一種方式報名): 1.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包含上述證明資料之附件。 2.於公告期限內,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持方式報名(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科員」)。 3.於公告期限內,將證明資料掃描後,E-MAIL至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聯絡方式: 1.有關工作內容,請洽本院總務室陳主任,電話:04-8298686轉8701。 2.有關報名事宜,請洽本院人事室楊科員,電話:04-8298686轉8203。 (四)注意事項: 1.本職缺為預估缺,正取1名,備取2名,逾期不予受理。 2.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必要時通知參加面談;不符應徵資格者、未檢附或缺漏相關證明資料者、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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