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約用人員(衛261)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6/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大專(含)以上且具國、內外醫事、醫管、護理、公共衛生、社工或其他具醫事相關專業學經歷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三)需具備重型機車或汽車駕照(需檢具證明文件),能獨立作業。
(四)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開放文件格式ODF)能力者。
(五)具高度工作熱忱、溝通協調、學習動力、有耐心、責任感及積極個性,並能配合加班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115年度癌症防治人力計畫相關工作。
(二)進行癌症篩檢及異常個案追蹤管理。
(三)子宮頸癌防治及醫療院所聯繫相關工作。
(四)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3萬8,948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依計畫一年一僱,若計畫停止或經費不足,本計畫進用之工作人員即不再續僱。進用期間視各該年度進用計畫及成績考核得予進用。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5.汽、機車駕照影本,於115年6月15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高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企劃科約用人員(衛261)」。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55高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企劃科電話(03)9322634分機1315王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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