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

書記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6/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4.需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包括word、excel)、公文處理能力及資訊應用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總務科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機關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網站公告。 5.如有其他報名或業務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00分)來電洽詢,電話:(03)3603612分機207陳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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