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專任助理(海環系)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8/3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 職缺:專任助理。
二、 名額:擇優正取1人,並得擇優備取1人。
三、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具理工或環工背景尤佳(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具備基本實驗分析觀念,能學習並執行實驗測試與儀器操作。
(三) 具備實驗室管理、維護經驗,或學校行政報帳流程經驗者尤佳。
(四) 熟練掌握辦公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等)。
(五) 具備汽車駕駛能力者佳(能配合偶爾外勤與事務處理)。
(六)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七)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八)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工作項目
四、 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16年07月31日止。
五、 工作內容:
(一) 實驗分析及管理: 執行實驗室設備操作、樣品分析測試、實驗數據量測,以及實驗室日常維護與安全管理
(二) 數據整理與文獻蒐集: 彙整實驗數據、資料建檔分析,以及查閱計畫相關領域中英文期刊文獻。
(三) 行政庶務: 辦理計畫經費核銷(學校報帳)、公文往返及日常聯絡等。
(四) 主管交辦事項。
六、 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聯絡方式
九、 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至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5年8月31日(星期一)前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email protected]王老師信箱,並請註明應徵專任助理-姓名,最快到職日:XX月XX日,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三) 本案採隨到隨辦方式:徵才公告刊登期間,如有適當人選,本單位得隨時安排面試,面試後如已確認錄取人選,得提前截止徵才。
(四) 聯絡電話:用人單位:07-3617141轉(23753),(海洋環境工程系-資源永續及空氣污染控制實驗室)(許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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