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山區金山國民小學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6/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 任用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9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聘用、任用之情事。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工作協調、人際溝通能力,熟諳文書管理及電腦操作知能: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網路應用及公文作業系統等能力,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 4.具出納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員工薪津、代課教師等薪俸及代扣代辦事項。 2.公保、勞保、健保、退撫基金(儲金)清單核算及繳納。 3.填具收款收據送金簿及公庫支票會簽、領款保管事項。 4.暫收、暫付、墊付、預付款項之收付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應徵者請於公告報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進入後請檢視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上傳照片、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應徵前請務必校對人事資料再送出,以確保正確性)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相關證件(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至該系統。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依序裝訂,於115年6月15日前寄達本校(總務處),非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 3.審查合格⼈員,將擇優通知面談,經本校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 放棄應徵;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4.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聯繫:02-24981125分機208陳主任;甄選相關問題請聯繫:02-24981125分機240謝主任。 5.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期為115年8月14日,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該缺不予遞補。 6.正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7.錄取後由本校依規定辦理商調及核派作業,如服務機關學校不同意過調或有其他不能完成任用之情事時,即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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