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秀水鄉公所

村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09
有效期間
115/06/09 ~ 115/06/12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1.具大學以上學歷。 2.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工作項目
1.辦理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請將個人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次任職派令、銓審函、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4.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或電話訪談);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機關徵才、約聘與錄取公告系統/徵才錄取公告,網址: https://person.chcg.gov.tw/latestevent/index?Parser=9,3,16 或從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快速連結/徵才資訊/本府徵才 進入上開系統,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 。 6.應徵人員如欲詢問業務相關問題,請洽聯絡人:張課長(04)7697024轉301。如有其他疑問,請洽人事室(04)7697024轉501、503。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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