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聯合大學

組員

公告日期
115/06/09
有效期間
115/06/09 ~ 115/06/2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 具學士以上學位。 二、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學生申請急難救助金相關事宜。 二、 辦理校內學生生活教育學習助學金相關業務。 三、 辦理校內、外各項獎助學金之申請、審核及會議等相關業務。 四、 辦理本組個資相關業務。 五、 本組工讀生工作事宜。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行採線上徵才作業,說明如下: (一)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 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上傳至該系統。 (二)上傳上列證明文件請再次確認是否已包含所有需上傳之證件資料,若您有多個附件請先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自行切結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三)以上先就書面資料審查,應徵資料未填寫或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 相關應徵工作內容等問題請逕洽學務處許組長,電話:037-38123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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