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政府科員
公告日期
115/06/09
有效期間
115/06/09 ~ 115/06/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連江縣
條件資格
一、 本職缺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用人單位得擇優辦理面試程序,如經評估無適當人員可不予錄用。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並請雙面掃描表件資料上傳附件辦理。
(二)檢具表件資料計有:
1.研習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等,無則免附)。
2.通過英語能力測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擇優通知面試(視用人機關需求)。
(三)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概由當事人負責。未獲錄取遴用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四)受理單位:連江縣政府人事處(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五)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得採視訊面試);因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不再通知補件,視為不符資格,如經評估無適當人選可不予錄用,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七)聯絡人:黃先生(聯絡電話:0836-22111分機6603)、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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