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6/18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大學或碩士以上之學歷且有服務之熱誠。
2.須熟悉WORD、EXCEL作業系統及一般文書處理。
3.具有辦理會議與研習、處理公文及核銷之相關經驗者尤佳。
待遇:
1.比照教育部國教署標準薪資敘薪,大學級第一年36174元,碩士級第一年41370元,且提供勞健保、勞退金和年終獎金(按照就職比例計算)。
2.聘用期限:此職缺為短期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限自起聘日起至116年11月6日止。
工作項目
辦理國教署原特組特殊教育科規劃及推動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以及其他交辦事宜。
聯絡方式
1.申請資料恕不退還,採隨到隨審,初審合格後通知面試,面試時間暫定6/22上午10點。
2.請將個人自傳、履歷表、學經歷證明文件和著作目錄等,email寄給范助理([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說明:應徵專任助理-姓名。
3.聯絡人:[email protected],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范助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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