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約僱技士
公告日期
115/06/09
有效期間
115/06/09 ~ 115/06/16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者。
4.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都市計畫、違規案件裁罰、綜合業務等。(A620104職務代理人)
2.長官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相關行政或工程實務工作經驗證明、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office文書處理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產業發展處城鄉發展黃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6210)。
4.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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