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研究助理

公告日期
115/06/09
有效期間
115/06/09 ~ 115/06/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應徵資格】: 1.大學以上、碩士以下學歷。 2.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及計畫撰寫、帳務管理等行政工作。 3.具學校行政經驗者、活動規劃經驗與能力者,大型活動經驗者尤佳。 4.可支援週末活動,並能配合調整職務者。 5.具團隊合作、溝通協調、服務熱忱、同理心及獨立作業能力。 6.具基本英語溝通能力者尤佳。 【工作聘期】:依本校專題計畫約用人員規定辦理,自聘用日起任期1年。試用期3個月,視每年工作考核為續聘依據。 【薪資待遇】:依國立清華大學專題計畫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敘薪,碩士畢業新台幣41,221元/月起、學士畢業新台幣35,651元/月起(至多提敘5級),含勞健保、勞退,任職滿一年享1.5個月年終。 【應徵資料】: 1.履歷表,自傳(附照片,務必填寫手機及email,以便聯絡) 2.學歷、經歷、專業證照影本及其他有利審查相關資料。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https://bulletin.site.nthu.edu.tw/p/406-1086-309984,r5074.php?Lang=zh-tw
工作項目
1.辦理旭日獎學金及旭日永續基金。 2.主辦/協辦旭日餐會、旭日新生座談。 3.教育部學產基金。 4.學生急難扶助金及急難貸款。 5.親慈慈善會急難救助。 6.校外急難扶助。 7.協助辦理本校扶助業務相關事宜。 8.追蹤扶助之畢業生就業流向。 9.扶助系統管理及維護。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者,請檢具報名表件並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將應徵資料電子檔案(請合併成一個pdf 檔,否則不予受理),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標註「應徵清華生活輔導組研究助理-姓名:○○○」。(務必留下聯絡電話及Email)。 2.初審通過者另行e-mail或電話通知複試時間及地點,未通過者恕不通知。 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備取人員比照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候補期間最長為五個月) 3.聯絡人:郭小姐,電話:03-5715131分機3464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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