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戶政事務所

約僱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6/09
有效期間
115/06/09 ~ 115/06/16
職務列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34,775元)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1.受理戶政櫃檯業務(各項戶籍登記及核發戶籍資料及證明文件等)。 2.戶政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主管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採線上報名者,請自行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線上報名點選「我要應徵」,並將履歷表(需填寫自傳)上傳至系統,另個人基本資料、相關證照、學經歷證明文件(含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曾任職務離職或服務證明、相關訓練或證照、身心障礙手冊等)掃描成單一檔案以附件方式上傳(無則免附)。 2.採通訊報名方式者,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並於115/6/16前將下列文件寄達本所(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其他資格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歷任職務離職/服務證明、相關訓練或證照、身心障礙手冊等)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備取1~2名,備取有效期間為3個月。 4.本職缺薪資為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34,775元)。 5.僱用期限:自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之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終止契約。 6.應徵人員如欲詢問職缺相關訊息,請洽承辦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3-5591776分機1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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