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0
有效期間
115/06/10 ~ 115/06/18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理工農醫相關科系畢業。(二)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三)需具備機車及汽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1.辦理本市空氣品質及固定污染源查核相關業務。2.其他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周休二日。(三)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本職缺為預估缺,自115年7月3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底)於約僱原因消失(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若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一)甄選時間及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時間另行以email通知(請務必提供可聯繫之email),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配分比例包括空氣污染防制業務瞭解情形60分、言詞表達30分、儀表10分。
(二)放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網站。除正取外得增列候補2名,備取期間自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例假日)內辦理報到)。
(三)錄取人員不得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迴避任用限制。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四)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依序裝訂):
1.履歷含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期間)、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並註明可聯絡之電話號碼及email。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機車及汽車駕照影本。3.環保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4.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相關證書、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服務證明等),無則免附。*學歷及工作經驗皆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使得認列。
(五)請使用A4信封依序裝袋後,於115年6月18日前以專人送達或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報名,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環保局空噪科約僱人員(預估缺)」字樣」字樣,逾期恕不受理。如有疑問請洽本局業務承辦人廖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6623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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