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09
有效期間
115/06/09 ~ 115/06/16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酬折合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處文書總收發處理作業。 (二)本處觀眾問卷調查工作。 (三)彙整及定期填報藝文參與人數統計數據、行事曆及綜合行政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四、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各項表件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 1.公務⼈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並請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須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之文件)。 3.資格條件所需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工作經歷證明、語文檢定證明、專長證明等)。 (二)請務必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綜合規劃組約僱人員」及聯絡電話、手機,並於115年6月16日(二)前以掛號郵寄(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且不接受親自報名)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人事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張小姐收。 (三)應徵人員請下載本職缺「應徵人員名冊」(如附件)填妥相關個人資料後寄[email protected],收件者張小姐,主旨為「應徵人姓名+應徵綜合規劃組約僱人員」。如有應徵相關疑義,請洽(02)23431100轉1075張小姐。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用名額1-2名,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六)甄選錄取者,由本處另行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七)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431100轉1198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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