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西螺戶政事務所
雲林縣西螺戶政事務所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6/09
有效期間
115/06/09 ~ 115/06/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有109年7月1日新戶役政系統上線後之戶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已通過英檢或具備相當英語能力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 須配合戶政彈性輪值(含戶政午間上班、週六延長上班、平日夜間預約及例假日預約服務等)。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6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功能,另將下列資料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後,依序掃描單一PDF檔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最新銓敘部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外語能力檢定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或上傳資料不實或遺漏,恕不受理報名。
二、其他補充說明:
(一) 本職缺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有效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雲林縣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二)經甄選通過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
(三)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亦同。
三、聯絡人:戶籍員蒲小姐。電話:05-5862127。
地 址:648雲林縣西螺鎮中山路292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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