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
彰化縣衛生局衛生稽查員
公告日期
115/06/09
有效期間
115/06/09 ~ 115/06/12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畢業,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於高考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或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公共衛生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至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76/)首頁/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個人資料表」及「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徵詢意向書」各1份(表格請務必填妥檢附,如有育嬰留職停薪者,請勾選採計甲式或乙式以利核算,並檢附育嬰之銓審資料),並連同最高學歷證明、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附件僅允許上傳1個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請先合併成1份PDF檔再行後上傳)。
(三)應徵者請詳實登載履歷資料,若有遺漏及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更正;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如就學經歷初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用人需求擇優辦理。
(四)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person.chcg.gov.tw/latestevent/index?Parser=9,5,18)首頁/徵才資訊/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聯絡人:助理員劉先生,電話:04-7115141分機5824。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考試缺)
115/01/19 ~ 115/01/2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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