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6/09
有效期間
115/06/09 ~ 115/06/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 應徵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 須配合本局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辦理。 ※ 須配合本局業務調整輪調。
工作項目
1.區公所相關業務(含教育統合視導事宜)。 2.督導公有運動設施闢建規劃與獎勵興建業務。 3.運動部補助市府(含區公所)整(興)建運動設施經費。 4.運動場館管理要點及收費標準修訂。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5年6月9日(星期二)起至115年6月16日(星期二)截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5年6月16日(星期二)】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任職務派令及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五)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未達適當人數時,將再公告。 五、本職務為預估缺,預計於115年7月1日出缺,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七、聯絡人:(02)29620462分機712鄭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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