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09
有效期間
115/06/09 ~ 115/06/2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電腦文書軟體處理能力。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宗教禮俗等相關民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本職缺需第一線服務民眾。
月酬標準:約僱五等,新臺幣3萬8,948元∕月。
僱用期限: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應徵者照片視個人意願黏貼,不採強制要求,自傳詳述、末頁簽名,並請雙面列印)、最高學歷證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請以A4紙張影印),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115年6月21日前逕寄【260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宜蘭縣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林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錄取人員放棄報到或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擇優通知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2.本項徵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3.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305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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