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聘用高級工程師
公告日期
115/06/10
有效期間
115/06/10 ~ 115/06/1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一)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並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2、研究院所畢業具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4、專科學校畢業者,具有公路、橋梁、隧道等新建工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5、具土木技師證、遙控無人機(UAV)操作證、職業(勞工)安全證照、政府採購法證照、品質管理證照、工地主任證照等尤佳。
6、能配合工作需要加班,有工作熱誠、負責盡職、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且具良好溝通能力。
(二)甄選程序:
1、採面試方式進行。
2、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錄取1名,備取1名期限5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薪資待遇:本職務薪點為7等328薪點,每點以新臺幣162.5元計算,折合月酬為新臺幣53,300元。
工作項目
(一)公路、橋梁、隧道等新建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工程相關業務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通訊報名(掛號郵寄),即日起至115年6月17日(星期三)止。
2、郵寄者於115年6月17日前寄達(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事室賴⼩姐收、地址: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逾期不予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郵寄報名應備文件:請以A4雙面列印,依下述順序裝訂,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聘用高級工程師(第四工務段)」
1、履歷表含自傳(請至銓敘部>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請簽章附大頭照。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相關經歷證明、離職證明書影本。
(三)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電話03-9592000分機 15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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